2013年3月31日 星期日

406消防員搶救心肝大遊行 動員通知函


主旨:「消防人力足、人民才幸福」─406消防員搶救心肝大遊行,敬邀 貴會踴躍派員出席參加,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    消防人力趕不上暴增的勤務量,正逐漸影響你、我的幸福安全。從抓貓抓狗破門開鎖到局內種花洗車等不合理的評鑑比賽,台北市高雄市桃園縣嘉義市消防員還能做24小時休24小時,外縣市則要做48小時才能休假1日!

2.    經本盟102329日第12-16次定期執委暨監察會會議決議,行文各盟會派員出席聲援。並檢附動員文宣如附加檔案。

3.    集合時間:20134613:30     集合地點:國父紀念館

4.    遊行路線:國父紀念館→忠孝東路4段→松仁路→松壽路→台北市政府

5.    請於43(週三)下午17:00前回傳報名表至秘書處。

E-mailwei-li-1210@yahoo.com.tw,或傳真02-29293915

6.    聯絡人:執行長 朱維立0981-238732

402消防員遊行行前記者會


消防員遊行於402舉辦行前記者會,敬邀 貴會踴躍派員出席參加,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為向社會宣告並動員406消防員搶救心肝遊行,特辦理402遊行行前記者會,敬邀 各盟會派員出席聲援。

2.   時間:201342(週二)上午10:00

3.   地點: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

4.   聯絡人:執行長 朱維立0981-238732

2013年3月15日 星期五

329工聯三月定期會議通知函



開會事由:本盟第十二屆第十六次執委會暨監察委員會會議


開會時間:102329(周五)上午9時半


開會地點:中華電信工會(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38號)

開會議程:勞保年金、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法討論


聯絡電話:執行長 朱維立0981-238732

320勞資會議修法公聽會函


主旨:團結工聯於0320舉辦反對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惡公聽會,敬邀 貴會踴躍派員出席參加,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    團結工聯於102314日來函本盟(附件一),擬辦理反對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惡公聽會,敬邀 貴會踴躍派員參加。


        2.    依據本盟10233日第十二屆第十五次定期常執委暨監察會會議決議,敬邀各盟會推派1~2名代表出席參加。

        3.    時間:102320日(星期三)早上10001200


        4.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八樓802會議室


        5.    為辦理進入立法院出席證,請於318日下午17:00前         回傳報名表(附件二)至秘書處wei-li-1210@yahoo.com.tw,或電  洽報名:執行長 朱維立0981-238732

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敬邀參加309最關鍵的廢核大遊行



敬邀夥伴們鬥陣出席參加2013最關鍵的廢核大遊行

也請回傳動員報名給自主工聯秘書處

謝謝

自主工聯秘書處啟


主旨:台灣各界社運團體發起309全國廢核大遊行,敬邀 貴會派員出席聲援,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五大遊行訴求:

                                1.停止追加核四預算。  

                                2.停止核四裝填燃料。

                                3.停止危險核電,核一二三儘速除役。

                                4.核廢立即遷出蘭嶼,全面檢討核廢政策。

                                5.政府提出「用電需求零成長」具體政策方案

                二. 集合時間:2013年3月9日(六)下午13;20

                三. 集合地點: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工聯隊伍請於凱
達格蘭大道台北賓館人行道集合,接近景福門圓環)

四. 請於2013.3.7週四下午五時前填妥動員報名表並回傳秘書處 wei-li-1210@yahoo.com.tw

五. 聯絡人:執行長朱維立0981-238732

2013年2月24日 星期日

1020223勞委會勞資處新聞稿-勞委會於今(23)日預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正草案,以提升勞資會議運作效益,落實企業內勞工參與制度



檢附(email)勞委會擬修訂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相關資料

簡單來說有以下兩個重點,勞委會恐怕想將勞資會議給有效化與功能化

於修正條文第13條中明列勞資會議應討論事項

那沒有列的可不可以討論 資方會不會承認可以討論

諸如無薪假等非法定事項
勞資會議功能化之後是否會藉此降低工會的作用

也令人擔憂
所以寄發給各盟會參考 先行閱讀後

並希望大家能提出相關意見
自主工聯秘書處啟

草案第五條第三項:

「關於前項之勞方代表選舉,事業單位或其事業場所應於勞資會議代表任期屆滿前九十日通

知工會辦理選舉,工會受其通知辦理選舉之日起逾三十日內未完成選舉者,事業單位應自行

辦理及完成勞資會議代表之選派。」

二、 明確勞資會議之議事範圍:

參酌勞工參與之形式有「聽取報告」、「參與審酌」及「共同決定」等不同層次,爰就

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增添相關例示規定,以供依循。另增訂事業單位工作規則之修訂、

關於企業內人力運用及調整等員工權益事項及勞資會議運作等相關事項應於勞資會議討

論之,以達到預防勞資爭議之目的(修正條文第十三條)。

寄網址給大家,附件(email)是預告草案電子檔。那個網頁也有草案可下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新聞稿

新聞稿主(標)題:勞委會於今(23)日預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正草案,以提升勞資會議運作效益,落實企業內勞工參與制度                    


勞委會於今(23)日預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正草案」,該辦法全文共25條,本次共修正

18個條文,修正重點包含增訂事業單位應於一定期限內選派勞資會議代表;事業單位如修訂

工作規則、人力運用及調整時得透過勞資會議進行對話;勞方代表出席會議應給予公假;以

及禁止對勞方代表有不利對待規定。

勞委會表示,本次修正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具體要求事業單位應於勞資會議代表任期屆滿前

三十日完成新任代表之選派任;增訂工會如未即時選出勞方代表之配套措施,以利企業啟動

勞工參與制度。另為因應快速演變的經濟局勢,使勞資會議得以順利進行,增訂勞資會議應

本誠信進行及課予提供必要資料之義務、決議事項有窒礙難行時,始得提交下次會議復議、

勞方代表應給予公假以及勞方代表不利益對待之禁止規定。另增訂勞資會議得討論工作時間

調整、人力運用調整、工作規則修正及工作流程簡化等事項,以透過勞工聽取資訊、參與討

論及共同決定等方式達到勞資雙方共同合作調整事業單位各項機制,避免衍生不必要之勞資

爭議。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正草案預告後,勞委會將參考各界意見完成修正草案,經會銜經濟部

後,規劃於今年五月一日勞動節當日發布施行,以利創造台灣勞工與企業互利雙贏的遠景。

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

225廢核遊行行前說明會函


主旨:綠盟與火盟舉辦309廢核遊行說明會,敬邀 貴會踴躍派員出席參加,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1.    檢附附件活動文宣,敬邀 貴會踴躍派員參加。

     2.    時間:2013225(周一)下午2

     3.    地點:台北市民權西路272(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民權西路站10號出口)

     4.    聯絡人:執行長 朱維立0981-238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