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這是自主工聯的女性幹部演出「再見!母親」一劇之後回憶自己參加工運抗爭的感想。
我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自民國 77年12月起陸續雇用的按件計酬約僱人員,每年一僱,服務已達19年以上,年資從未間斷。
自97年1月1日起全國臨時人員開始適用勞基法,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即要求97年契約改換新約,工作性質一樣,僱用期間改為自97年1月1日起97年3月31日止,並於97年4月1日起不再僱用。【而且是以不發薪資、不給予工作的方式脅迫簽約】。我們為學歷不高之勞工,又值農曆過年前夕,無法請教相關瞭解勞工法令人士,衹得在市警局印製好的僱用契約書簽名。
我們14位同事均已年過半百,以為只要兢兢業業、善盡職責當可在北市警局終老退休,不料卻遭裁撤命運。
當知道警察局要將我們的服務年資做切斷期間,我們曾試圖向市長陳情、也曾找過數位民意代表,希望能保有我們的工作權,市警局一直以沒有違法來掩飾他們無情的行為。
當我們付出ㄧ生青春心力,想保有一份工作時,是如此艱辛,市警局挾其龐大力量,知法、玩法、又犯法,我們又如何以ㄧ介平民百姓去對抗這個龐然怪物。
當感到絕望時,我們遇到了貴人─工會的好朋友鼎力相助,抗爭的日子雖然艱辛漫長,但是不寂寞;經歷了這次事件讓我覺得基層勞工不自醒,不團結;永遠是被壓榨、被忽視的一群。
〝自救〞是唯一可行的路,而團結是自救的第一步,少數人的力量是單薄的,唯有集體發聲,上位者才會重視。
事實上基層勞工的福利,一向被罔顧,若一昧想依賴別人為自己謀權益,一廂情願認為只要兢兢業業、善盡職責工作,就會有保障,是大錯特錯;事實上之前我們也是這種心態,現在證明我們是錯的!
正因為我們是弱勢的勞工,才更需要團結,讓政府不能忽視我們的存在,只有團結才能壯大,才能發出我們的不平之鳴,在同一個政府體制下,我們應該被公平對待,靠自己的力量,別在寄望別人主動給予,勞工朋友們清醒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