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 星期四

「政府聘用人員」就這樣一輩子?


「政府聘用人員」就這樣一輩子?

政府聘用人員所受待遇遠不如民間企業的勞工,社會公平正義何在?

政府為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經過多年努力,特訂定了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之「勞動基準法」,使所有勞工,甚至外勞,都可獲得最基本的勞動保障。然而在社會的一角落,卻有極少數的一群弱勢族群「政府聘用人員」,雖然任職於公務體系,與正式公務員一樣的賣力工作,即使為國家工作了2030年,卻不但無法享有公務員優渥的福利待遇與退撫制度,就連適用於廣大勞工的「勞動基準法」最基本保障也無法獲得,這社會還算是有公平、正義嗎?政府天天高喊「援助弱勢、縮短貧富差距、追求均富社會」,難道只是口號嗎?


下面的故事,可以讓大家了解身為「政府聘用人員」的悲哀與心聲。

阿常致馬總統的一封信

原文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weialong/12621258

以下信件內容雖有出賣林懷民老師、誤會台東縣政府之嫌。
但我願意為此受到責難。阿常

致馬總統的一封信。
主題:百年國慶系列活動之一。台東百年地標落成晚會/您將看不到的一個精彩的晚會劇本。